当前位置:大师小说网>书库>都市青春>重生八一渔猎西北> 第845章 再也不想和别人共挤厕所了

第845章 再也不想和别人共挤厕所了

  周秀娟跟李龙说了几句话之后便指了指外面歉意地说:

  “李龙,你和老陈先聊着,我这边得送娃娃上学去了,我也要上班去。你要没吃饭,待会让我婆婆给你做一点……”

  “嫂子你忙你的,我已经吃过饭了,吃过饭过来的,我和陈哥算自己人,咱们不客气。”

  “那行,你们聊着,我走了。”周秀娟从沙发上拿起一个略旧一点的布包来,提着往外走。

  掀开门帘走到外面后,周秀娟小声的对那个孩子说:

  “志新,去和那个李叔叔打个招呼,说个再见,咱们要走了。”

  这个孩子叫陈志新吗?

  男孩掀开门帘跨进里屋一步,略有些不好意思的,冲李龙说:

  “李叔叔好,李叔叔再见!”说完扭头就要往外屋走。

  李龙急忙拉着他,从兜里掏出一张十元的大团结塞到孩子的手里:

  “志新啊,叔叔第一次过来,也不知道买什么东西合适,这钱你拿着,到学校门口买个铅笔盒啥的。”

  “小李小李,咋能这样呢?别给孩子钱,咱不搞这个……”陈红军急忙上来,要阻拦李龙,李龙把他推了一下,笑着说:

  “我这当长辈的第一次见孩子没买见面礼已经很失礼了,这钱肯定得要拿着。好了好了,嫂子,你赶快带着孩子上学吧,别迟到了。”

  周秀娟也是不愿意收钱,在李龙推了两次,也就让孩子收下了。

  周秀娟带着孩子骑着自行车去上学,陈红军的妈妈在外面收拾东西,李龙则和陈红军在里屋里聊着天。

  “这套房子是单位分给我的,”陈红军能看出来李龙表情的变化,主动解释着说,“之前我在玛县上班,我爱人在市一小,刚好孩子也在学校。我不在家的时候,房子里还宽敞点,现在我一回来,就显得有点小了,当然这样凑合着住也没问题,我们单位还有不少人没房子。”

  “那就买一套院子吧。”李龙心直口快,说出了自己的建议,“你们一家总不能一直挤在这两间房里,太不方便了。孩子越长越大,后面也需要有自己的空间。”

  北庭市比玛县的城区范围大多了,想在这里找一套合适的院子并不难。虽然院子会比玛县那边要贵一些,但贵也有贵的价值。

  “哪有那么容易?”陈红军摇了摇头,“我在玛县当了一年的站长,要说没点积蓄,那也不可能。一套院子虽然能买得起,但买完之后,真就不剩啥了。

  我妈年龄大,身体也有病,我丈人家那边孩子也多,不都有工作……”

  这就是所谓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了。

  “那这不还是有我吗?”李龙笑着说,“今年的贝母季,我收了不少的贝母,自然也赚了不少的钱。你给我介绍的贾天龙,我们合作的也很好,你的介绍费我还没给呢。”

  说着李龙从兜里取出一沓钱来,放在茶几上,看着陈红军说:

  “老陈,我不跟你客气,说实话,没你我这个收购站不会开的这么顺利。这一千块钱是你的介绍费,你也别跟我客气。咱们认识这好几年了,彼此为人都清楚。”

  陈红军看着那一沓一千块钱,失了失神。

  自己辛辛苦苦那么长时间没存多少钱。说实话,这年头拿工资的人,有几个没有需要接济的穷亲戚?

  这份工资既要养家,偶尔还要去接济别人,只靠工资的话,真存不下来几个钱。

  陈红军以前当收购员,额外的好处并没有多少。当了站长之后,才有了一点点小金库,但这个站长才当了一年就没了。调回北庭市以后,现在呆的纯是清水衙门,只有死工资。

  但这种事情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了的,上级怎么安排他就怎么做。

  李龙过来看望自己,陈红军不意外。但送了一千块钱就有点意外了。

  “你的这个收购站这么赚吗?”陈红军禁不住问。

  “本来是没有这么赚的,但北庭市的那个幸福收购站老板作死,非要想找关系,把我的收购站搅黄了,没想到把自己坑死了。

  他这边收购东西使劲压价,然后我就宣传了一下我那边的收购站,结果大家都跑到了,跑到我那去了,今年我就赚到了。”

  李龙的解释也是真真假假,毕竟其实要论起来,最开始的导火索是他在幸福收购站的门口把一整车的贝母给忽悠走了。

  从那时候开始幸福收购站的滑坡就出现了。

  “唉,其实当时县市区的收购站撤销的时候,我有过想法辞职自己开的,但这个铁饭碗舍不得呀。”陈红军叹了口气。李龙能一把给自己一千块钱的介绍费,说明他今年至少赚了好几万。

  好几万呀,顶自己十来年的工资吧?

  也就是说这个收购站稳定的干个三五年,就把自己一辈子的工资给挣回来了。

  当然不是这么比的,铁饭碗的隐形福利比较高,比如说分房,虽然单位分的房子比较小,但那也是房子呀。

  近乎免费住的地方,还挑啥呢?也就是陈红军家这样的人口多点的要麻烦一些,不然普通三口之家还是够住的。

  而且再往后到开始开发商品房的时候,这些单位分给个人的房子,最后会是大部分上到个人的户口上,作为个人的房产,相当于送给了单位职工。

  而这些老旧小区通常都会改造,拆迁会有补偿。

  除了分房,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